牛品种(配套系)审定标准(试行)
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牛(包括奶用牛、肉用牛和兼用牛)、水牛、牦牛和大额牛的品种和配套系的审定。
一、血统来源基本相同
1、地方品种:长期分布于相对隔离的区域,与其它品种(或群体)无杂交。
2、培育品种和配套系
(1)明确其初始品种;
(2)有明确的育种方案,并经至少4个世代的连续选育,核心群有4个世代以上的系谱记录。
二、形态、生态、生理特征
对毛色、头型、角型、耳型、体型、肩峰、垂皮、尾型、乳房、蹄质、耐热性、抗寒力、繁殖生理方面的变异、存在作为品种(配套系)典型的主体特征进行准确的描述。
三、生产性能遗传稳定并有显著特色
品种(配套系)在主要生产性能有特色,并保持一定的整齐度。
1、奶牛:成年体重、305天泌乳量、乳脂率、乳蛋白率、利用年限、情期一次受胎率。
2、肉牛(兼用牛):初生重,6月龄、12月龄、18月龄、24月龄、成年体重,屠宰率、净肉率,眼肌面积、肉品质,繁殖成活率,难产度;兼用牛还需提供乳用性能指标。
3、黄牛:初生重,6月龄、18月龄体重,妊娠母牛冬季成活率,耐热系数,屠宰率、净肉率,眼肌面积、肉品质。
4、水牛:
(1)肉用性能:初生重,6月龄、12月龄、18月龄、24月龄体重,屠宰率,净肉率,肉质,繁殖成活率。
(2)乳用性能:泌乳量,乳脂率,乳蛋白率。
5、牦牛:初生重,6月龄、18月龄体重,越冬成活率,绒毛产量,屠宰率,净肉率,繁殖率,肉品质。
四、种群规模
1、地方品种
黄牛:母牛1000头,公牛400头,核心群200头。
水牛:母牛1000头,公牛40头,核心群200头。
牦牛:母牛1000头,公牛待定,核心群150头。
2、培育品种
乳牛:基础母牛3000头,核心群1000头。
肉牛(兼用牛):基础母牛2000头,核心群500头。
黄牛、水牛、牦牛参照地方品种标准。
五、配套系(肉牛)
(1)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性能测定程序所获得的测定结果进行审定。
(2)用于配套系的各品系应各具有生产性能指标,不同品系间应有配合力测定结果。
(3)应提供饲养繁殖等手册。
六、健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。
羊品种审定标准(试行)
一、本标准适用于绵羊、山羊地方品种和培育品种。
二、品种条件
1、地方品种
(1) 品种形成:长期分布于相对隔离的区域,与其它品种(或群体)无杂交。
(2) 外形特征:外貌特征(毛色、角型和尾型)、体型结构应基本一致。
(3) 群体规模:群体及等级群(二级以上)数量应在3万只以上,其中等级羊数量达到群体数量的70%以上。
(4) 遗传性稳定:能将典型的优良性状稳定地遗传给后代。
(5) 性能指标:要求测定出生、离乳、周岁和成年体重,周岁和成年体尺,毛(绒)产量,毛(绒)长度,毛(绒)纤维直径,屠宰率,胴体重,肉品质、产羔率等指标。
(6)品种标准:有本品种的鉴定和分级标准。
2、培育品种
(1) 培育过程:明确其初始品种;有明确的育种方案,并经至少4个世代的连续选育。
(2) 外形特征:有符合育种方案所定的群体体型结构和外貌特征(毛色、角型、尾型及肉用体型)。
(3) 群体规模:群体数量在2万只以上,其中特一级等级羊应占群体羊的70%以上。
(4) 遗传性稳定:能将品种特征及主要优良性状稳定地遗传给后代,推广改良效果明显。
(5) 性能指标:测定出生、离乳、周岁和成年体重,周岁和成年体尺,毛(绒)量,毛(绒)长度,毛(绒)纤维直径,净毛(绒)率,6月龄和成年公(羯)羊的胴体重、净肉率,屠宰率,骨肉比,眼肌面积,肉品质、泌乳量,乳脂率,产羔率等指标。
(6)适应性:对培育地区和引入异地的自然气候、饲草饲料利用、放牧性、抗病力的反应。
(7)育种档案资料:有完整的育种原始记录资料(包括照片、录像、毛样、纺织品样等)及实物。
(8)应有品种鉴定、分级标准,提供推广及改良的地区和数量,改良效果。
三、健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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